治大国若烹小鲜:基层治理与世道人心
- 《治大国若烹小鲜:基层治理与世道人心》- 吕德文
- 出版时间: 2021-04-09 00:00:00
- ISBN: 9787300291659
- PC地址:https://weread.qq.com/web/reader/57e32aa0813ab75ddg010a4d
一起教师集访事件背后的基层治理困境
此外,不同群体之间,执行的尺度和时间也不一样。如文件规定:一次性补助是针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,其受益主体是政府公务人员。但对于省辖市而言,主要的受益群体却是医生、教师。事实上,绝大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,其财政负担主体主要是这两个群体。对于诸多“吃饭财政”的县市而言,先补助公务员,再补助教师,分步实施,或许是一种极其普通的操作。正因为如此,随手搜索一下教师维权事件,你会发现,它们大多发生在县市一级。
⏱ 2024-10-23 11:39:05
统一的政策差异化执行,当然会引起受损群体(显然主要是农村教师)的反弹。
⏱ 2024-10-23 11:42:09
最突出的,就是政策统一与区域差异之间的矛盾。其实,不单单是教师待遇,其他很多政策,到税费改革以后,都越来越具有“国家化”特征,强调政策统一性。问题是,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不一样,短时间内统一执行肯定会有困难。但是,与以往不同的是,现在是一个信息社会,一个地方执行了,另一个地方不执行,就一定会出现不公平感。因此,矛盾就出现了。对于地方政府而言,从政策执行的有效性看,分步骤、渐进式、差异化地执行,是合理的;但从政策执行的公平性来看,这一做法已经不现实。
⏱ 2024-10-23 11:42:37
所以,提高基层待遇没错,但也要客观理性看待。如果在地方政府无财力承担的情况下,一定要比照发达地区和城市,其实也有问题,很容易人为制造其他社会矛盾。须知,在这次事件中集访的六安教师,讨的并不是拖欠的工资,而是新增的一次性工作奖励。这对教师而言是新增利益,但对地方政府而言,却是一笔额外财政负担。
⏱ 2024-10-23 11:44:02
基层“闹缠”现象如何破解?
这些人打着为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维权的名义,通过把事情“闹大”、把当事人“缠死”而获取非正当利益。所谓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,又谓“大闹大解决,小闹小解决,不闹不解决”。人们普遍认为,出了点事不闹腾一番不正常。“闹”是常规,不闹反倒是不正常的。
⏱ 2024-10-27 12:07:13
毫不夸张地说,基层治理到处充斥着“讨价还价”的过程,基层治理体系演变成了一个社会议价系统。
⏱ 2024-10-27 12:12:30
信访干部既接待正常的上访者,也接待非正常的上访者;既要应对合理合法的诉求,亦要应对各种奇怪的诉求。久而久之,很多信访办主任都有个共识:信访的关键也许不在于化解问题,而在于耐心倾听,让人民群众感到受到重视才是最重要的。然而,正因为信访具有零门槛的特征,渠道通畅、干部热情、效果明显,反而刺激了人们过度依赖信访,由此催生了“信访不信法”的局面。
⏱ 2024-10-27 12:22:45
与信访制度类似的是,我国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机关几乎都极为重视调解。长期以来,基层自治组织、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大量采用调解技术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。应该说,运用调解而非法律制度来治理社会,是一种相对简约有效的方式。但麻烦也在于,在社会转型过程中,民间权威逐渐丧失,原初的人民调解越来越难起作用。即便是调解工作,也越来越依赖于行政和司法机关。
⏱ 2024-10-27 12:26:15
基层政府也被迫积极介入纠纷调解工作。由于深度介入纠纷调解工作,基层政府很容易从“仲裁者”变成“议价者”。
⏱ 2024-10-27 12:26:24
长期以来,“老好人”现象和“不出事逻辑”主导了基层治理。基层政府在“讨价还价”的过程中,往往无原则,以息事宁人为导向,最终培育了一大批特殊利益人群。
⏱ 2024-10-27 12:46:10
很多基层领导,也是秉持着“只要我任内不出事”的理念,不愿意揭盖子,而是使用各种策略捂着、盖着。
⏱ 2024-10-27 12:47:00
烧散煤被拘留,如何避免折腾式治理?
一旦政府的政策目标过急过快,就很可能忽略老百姓的实际困难,从而导致巨大的矛盾。
⏱ 2024-10-27 18:45:38
贫困县为何敢斥巨资建广场?
大致而言,我国的扶贫战略经历了三个阶段:一是从1986年开始,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了扶贫工作体系,并确定了258个国家级贫困县。
⏱ 2024-10-28 12:24:58
二是2001年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颁布了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(2001—2010年)》,改变了过去以贫困县为基本扶持单位的做法,转而通过“整村推进”的做法,将扶贫开发重点转向14.8万个贫困村。
⏱ 2024-10-28 12:25:08
三是十八大以来的精准扶贫战略。
⏱ 2024-10-28 12:25:36
由此可见,扶贫本质上是一个发展概念。虽然我国的扶贫政策经过几次较大的变动,但“开发式扶贫”的理念和做法一直未消退。
⏱ 2024-10-28 12:25:53
此外,我国的央地关系极为特殊,有人将之概括为锦标赛体制。一方面,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,是裁定各个地方政府的表现的唯一权威,也有能力来协调各个地方的发展;另一方面,地方政府也有较强的自主性,有极强的相互竞争的动力。
⏱ 2024-10-28 12:31:48
而与此同时,“以GDP论英雄”一直是锦标赛体制的重要特征。原因很简单,它客观,可比较,还符合改革开放以来的主流意识形态。但问题是,经济发达地区因地理位置优越、基础设施健全、产业链完整等因素,可以很轻易地通过招商引资自然而然地实现经济增长,从而在地方竞争中占据优势。但落后地区尤其是众多贫困县怎么办呢?搞基础设施建设,成为实现GDP增长最直接的手段。
⏱ 2024-10-28 12:33:28
因此,绝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倾向于将产业扶贫资金和贴息贷款,拿给有关企业和合作社经营,贫困户获得相关的利息或分红。这种做法,和直接发钱没有多大区别,虽不一定符合扶贫政策,却足以保证一定时间内贫困人口脱贫。
⏱ 2024-10-28 12:42:23
就扶贫战略而言,土地开发可以一时拉动地方经济增长,却很难持续,毕竟,它本身就与扶贫战略背道而驰——因为贫困人口很可能因为生活成本的提高而再次陷入困境。事实上,通盘思考,通过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,通过产业培育增加贫困人口的就业机会,才是贫困县脱帽的终极保证。
⏱ 2024-10-28 12:46:16
基层如何守住疫苗安全底线?
说白了,医疗卫生问题是基层治理困境的一个最突出的表现。
⏱ 2024-10-28 13:11:29
出租车行业管理,为什么总是管不好?
更深刻的执法困境在于,所有运管部门的街头执法,其实都受制于部门分割而导致的执法权失效问题。运管部门无权查扣车辆,只有交警部门有这权力;但因为职能划分,交警又不会轻易配合运管执法。因此,即使明知对方是“黑车”,只要乘客不配合取证,运管部门也毫无办法。
⏱ 2024-10-29 18:08:03
乡镇赌博业是“社会之癌”
在工业社会中,人们的时间为流水线所控制,闲暇(假日)本质上是为了更好地工作。因此,大部分在工厂打工的农民工,并不认为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浪费时间、浪费金钱。恰恰是处于物质丰裕时代的已经返乡的第一代农民工,如何安置生活成了大问题。他们不再受流水线的控制,却早就被卷入了消费社会的逻辑之中;他们名义上已经返乡,却早就告别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景象;他们身在农村,心在花花世界。而在某种意义上,赌博具有麻醉精神生活的作用,它既可以有效地填充闲暇时间,又可以时不时地刺激已经毫无人生斗志的麻木神经。
⏱ 2024-10-29 18:25:04
从公安机关办案的角度说,赌博认定有两个关键要件:(1)组织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;(2)数额是否巨大。两个要件的认定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模糊性。
⏱ 2024-10-29 20:40:21
对赌博业的治理和打击是两码事。一般而言,打击是专门机关的职能,党委政府并不参与。因此,乡间赌博业的治理主体实际上是乡镇派出所。可是,如上所言,专门机关打击农村赌博行为,存在非常大的技术困难。最直接的是,派出所并无足够的警力处理如此之多的事务。
⏱ 2024-10-29 20:39:50
如欲有效治理,则必定涉及乡村政治社会生态的总体改造。甚至于赌博不是治理的主要对象,农民的闲暇方式才是治理的主要内容。
⏱ 2024-10-29 20:40:58
外国留学生妨碍公务,不能“批评教育”了事
那么,外国人在执法机关面前的“超国民待遇”,其逻辑是什么呢?大致而言,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。一是分散管理的制度约束。如上所述,对外国人的管理确实受制于“多头管理”的困境。每个管理部门都站在自己的立场,希望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⏱ 2024-10-29 20:44:58
二是执法能力的欠缺。客观而言,绝大多数城市面对外国人的执法,都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。
⏱ 2024-10-29 20:45:48
三是执法注意力分配的结果。警力不足是各地公安机关的普遍现状,执法力量的配置很容易受到决策者注意力配置的影响。
⏱ 2024-10-29 20:45:53
女教师“绝笔信”事件:一条诡异的上访之路
这些问题也许在法律上说得清楚,在行政上也可以得到处理,却不一定符合当事人所理解的“情理”——于是乎,兜兜转转,最终都会涌入信访渠道。而在对相关案例的处理上,各级信访部门一般会坚持依法处理,但也总会在不同程度上兼顾“情理”。甚至在有些时候,“和稀泥”成了信访处置的核心原则——“摆平就是水平”,这话在基层一点不假。
⏱ 2024-10-29 20:52:16
相比于可能耗时耗力、结果不确定的漫长司法程序,信访相对之下在施压上则“经济有效”,一般对上访人也只有好处,没有坏处。
⏱ 2024-10-29 20:53:51
就我们在各地的调研实践来看,地方政府的信访维稳主要有两个做法。第一个做法是普遍采用“包保责任制”。对重点稳控对象,县、乡、村三级都要成立责任组,责任到人,技术到位。
⏱ 2024-10-29 20:56:14
第二个做法是截访。在现有的普遍实践中,一旦信访人意外赴京上访,属地政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劝返接回原籍。
⏱ 2024-10-29 21:03:24
还有规则,值得敬畏
任何社会道德和规则意识,其力量都源自共同体内部的集体意识。如果没有共同体的约束,所谓的道德和规则,就是廉价的话语而已。
⏱ 2024-10-30 00:31:02
二 基层腐败,怎么治
以基层权力为中心的利益网络,丰富了基层的权力清单。由于上级政府加大了对基层权力的监控,基层政权的正式权力有所弱化,基层直接汲取社会资源的权力也渐被剥夺。但是,大规模的财政转移支付及主动的招商引资,又强化了基层的隐性权力,它们掌握着大量的国家政策信息,还部分掌握了分配国家资源的权力,让它们拥有了“选择性政策执行”的权力,有更大的空间进行弹性行政,为基层食利阶层提供利益输送。因此,一旦这个网络被蜕变的基层官员用于谋取私利,财政转移支付将成为主要的利益输送方,外来资本与地方资源的结合是另一个重要的利益输送渠道,而承接这些利益的往往是“灰色社会”的成员,蜕变的基层官员则成为利益输送方和利益承接者之间的“经纪人”。蜕变的基层权力掌握了大量的权力和信息资源,是实现外来项目落户的理想中介者,也是可能的寻租者,只不过,通过与“地方豪强”的联盟,一些寻租活动变得隐蔽化。基层权力由于与“地方豪强”之间形成了灰色利益链条,就很容易在市场行为中偏向于“地方豪强”而损害普通民众的权益,“地方豪强”也情愿协助基层权力以“摆平”不稳定因素。
⏱ 2024-10-30 00:36:55
为了弥补基层行政力量的不足,“地方豪强”被纳入基层权力的运作过程中,比如,吸纳他们成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支持引导他们成为自治组织的领导人。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一些“地方豪强”所具有的“强”和“狠”的特点,完成行政事务:他们所具有的经济和社会资源,有利于基层在短期内完成上级指派的刚性任务;一些“狠”的豪强,有利于有效制衡部分“新弱势群体”。这事实上构建了一种新代理人体制。与传统的代理人体制根本不同的是,新代理人体制主要是依靠灰色利益链条连接起来的,代理人经常在基层权力和民众之间寻租,不再受意识形态、法律和地方性规范的规制,那些黑白两道通吃的“地方豪强”逐渐成为一些基层官员的宠儿。总体上看,这种新代理人体制是短视的,是适应当前基层社会利益格局变化的产物,而非有效控制食利阶层崛起的方法。“地方豪强”和非正式行政制造了基层治理中的非正式权力。基层官员很少使用正式权力侵害民众权益,却有可能默许、怂恿非正式权力侵害民众权益。基层权力侵犯民众权益的行为,主要就是有意利用非正式行政手段却无法对其有效约束的结果。
⏱ 2024-10-30 00:39:59
塌方式“微腐败”如何产生?
简言之,在一个常态社会,尤其是处于剧烈变迁中的基层社会,灰色领域是很难清除的;而灰色领域的存在,也为“微腐败”提供了社会基础。但是,需要明确的是,灰色领域并不必然带来“微腐败”;其发生,还需建立在公权力与私人利益的交换条件——灰色利益链条上。
⏱ 2024-10-30 00:54:03
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是如何运作的?
客观上,我国的干部制度是“下管两级”,这意味着,绝大多数基层官员其实一辈子就待在一个地方,流动性小,必定形成熟人关系;并且,我国的治理体系具有鲜明的“分口管理”的特征,一个主要领导分管一个领域,这个领域往往业务相近,也是相互配合的关系。于是乎,分管领导也是实权领导——他可以增强部门协同,提高行政效率,但这也意味着,只要他有意运作,就可以在自己的分管领域建立一个小圈子。问题是,基层治理其实是存在大量灰色地带的,靠制度解决不了,得依靠官员的主观能动性。如此一来,基层官场和地方市场之间,就存在一个广阔的“议价空间”。当一个没有私心的官员去议价时,他可能是一个敢于担当的好官员;但当一个有私心的官员去议价时,哪怕是有公共利益的保护,他也很容易在有意无意间成为“保护伞”。因此,“保护伞”的级别和规模,同黑恶势力的组织程度,往往相辅相成。通常情况下,黑恶势力垄断的领域越多,组织能力越强,“保护伞”就越大,“保护伞”内部的组织能力也越强。一旦一个地方的政治社会生态灰化,就会形成恶性循环。某种意义上,这种地方其实已经很难自我清理。因此,多数涉及面广的“保护伞”,都是在中央督导组的督导之下遭受打击的。
⏱ 2024-10-31 01:54:37
从曹园到袁府:深宅大院里的秘密
北方村庄如此盛产“高楼大厦”,自有其内在的社会机制。简单点解释:一个带门楼的房子,是家庭立足于村庄的基本条件;尤其为即将结婚的孩子准备好“华丽”居所,极具“立门户”的社会意义。房子的第一要求:高大——最好是能“压死”邻居、撑起面子的那种。很多村庄的民间纠纷,也正是源自邻居之间的楼房竞争。一争高下的原因倒不是城里人所说的什么“采光权”之类,而是谁也不想成为在房子上“被压得喘不过气来”的那一个。
⏱ 2024-11-17 19:16:06
“微腐败”,怎么治?
这些农村“微腐败”案件,80%都与农村“三资”(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)管理混乱有关。每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,举报信数量总会急剧升高。有些举报虽属捕风捉影,却也为办案提供了线索,很多案子都是由于反复举报,引起纪检监察机构注意而调查核实的。这给当地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一个启示:基层执纪的主要工作其实不是“办案”,而是防治“微腐败”。只要把基层治理中的一些制度漏洞堵上了,纪检工作就好做了。
⏱ 2024-11-17 23:53:17
党的十八大以来,纪检监察力量不断向基层延伸。尤其是《监察法》颁布后,村干部(非党员)也被纳入了监察对象范畴。
⏱ 2024-11-17 23:54:16
结果是,国家投入了不少治理资源,却未转化为治理能力;更常见的现象是,资源流量越大,基层治理生态越不正常,村庄治理越是混乱。最为典型的便是,国家的惠农资金一度被基层的蛀虫所侵蚀,吃拿卡要、优亲厚友、雁过拔毛的现象甚是普遍。
⏱ 2024-11-17 23:55:33
某个村干部(哪怕是村支书)要单独犯案,几乎不可能。因此,这些“微腐败”案件,一查基本上都是“窝案”,村两委班子几乎都会连锅端。
⏱ 2024-11-17 23:57:33
事实上,每项惠农资金的使用都设计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。但一旦实施起来,几乎都会在基层出现政策梗阻。其中的重要原因便是,各项惠农政策的执行在基层缺乏足够的政策监督力量。乡镇党委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组织,当然有权也有责任监督各项惠农资金安全落实,但如果深入基层政权内部就会知道,真正负责这些巨额惠农资金安全的,也就是经管站、民政所等各个环节的一两个工作人员。并且,这些工作人员并非专职的“监督员”,还要承担其他工作;即便是专职的工作人员,通常一个工作人员也要面对十几个村、几千户农户,如何监管?
⏱ 2024-11-17 23:59:05
三 基层减负,怎么减
理解当前的基层负担重问题,还需厘清一个逻辑:治理体系跟治理能力,实际上是一对矛盾结合体。我们通常的想象是:治理体系越先进,治理能力会越强;反过来讲,就是治理能力越强,这个体系也越先进。但在笔者看来,有可能在某些条件下,现实并不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。这二者间往往没有先进与落后的因果关系,只有适合与不适合。对于国家和各个层级而言,要想提高治理能力,就要看你想要什么维度,也要看你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。一个好的体系,应该让每一个层级、每一个位置发挥自己的功能,这样才能形成较强的治理能力。假设说一个决策者,站在自己的高位上,非要把这个地方所有的事情都搞清楚,那不现实。即便能实现这一点,也得有一个前提,就是治理能力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。治理能力里面,最核心的是国家的“基础能力”。“基础”是什么?是要把这个社会上的所有信息,包括人口、资源、经济在内的各种信息准确掌握,并由此直接去解决问题。但今天要做到这一点还往往很难。
⏱ 2024-11-18 00:11:46
有个词叫作“反向适配”。本来,有什么问题,就该找一个什么样的治理体系去解决它;而不是反过来,不是先有一个体系,然后为了让这个体系变得好看、变得能够证明它有效果,反而失去了效率。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。“反向适配”同时会制造一种潜在倾向,就是可以一竿子插到最底下,仿佛所有地方的毛细组织如何运行都一清二楚就是最理想的状态。但实际上,没有任何一个时代、任何一个国家能做到这一点。这是因为,实际运行的复杂体系,从来都是按标准在运行的,从来都是通过分权、分层次、分部门,然后构成一个复杂体系,相互关联,互相配合,集中和分散需要有相对动态的平衡。这是规律。不是每一个干部都是铁人,相信通过主观意志和奋斗就可以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好。如果秉持这种思路,一旦大规模延续到基层,很多东西很可能超出实际情况,造成基层干部非得做一些表面功夫。
⏱ 2024-11-18 00:13:15
治理的大忌在于,千万不要主观意图很明确地去“激进创新”。要正视现实,把现有的东西整一整,理一理资源,对症下药,用结合实际的方法解决问题,这样可能更好一点。
⏱ 2024-11-18 00:13:33
形式主义到底是怎么来的。实际上就是一个词——合规性证明。你做不做事不要紧,按上级要求的规定,证明给他看,证明完了就可以了。
⏱ 2024-11-18 00:13:50
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泛滥,谁之过?
当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突出,导致基层苦不堪言的问题,既不能简单归咎于上级决策的“不接地气”,亦不能简单理解为基层工作的教条僵化,而是政府间上下级关系的失衡,责、权、利不对等的结果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足的表现。
⏱ 2024-11-18 12:03:30
任何一个行政体系,督查检查考核系统都是必需的,这是上级能够“控制”下级的前提。大致而言,上下级政府间围绕着目标设置、检查考核、激励分配及剩余分配形成不同的互动模式。
⏱ 2024-11-18 12:03:53
20世纪八九十年代,我国的央地关系呈现出中央放权、地方分权的趋势。从控制权的分配上看,中央除了掌握国防、外交、宏观调控等必要的权力,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等各项权力大都下放给了地方。这一趋势亦传导到地方各层级政府关系之中,这使得在控制权的分配上,上级政府往往只掌握目标设定权以及辅以其中的检查考核权,将激励分配权和剩余控制权都让渡给基层,基层因此获得了极大的自主性。但因为上级政府往往“只要结果,不要过程”,在诸多时候,还默认基层政府为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——这也就可以解释,为何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的乡镇政府在税费征收、计划生育等“国策”执行过程中,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权力滥用等情况。
⏱ 2024-11-18 12:05:18
多数情况下,上下级政府只是将检查和“迎检”的游戏当作上级控制权的“展台”,并不真正激活检查考核权。只有在有确切的证据的情况下(如媒体曝光、群众反复上访告状),问责机制才会启动。
⏱ 2024-11-18 12:05:57
。他在担任党委书记的时候,上级相关部门布置过一个任务:3个月之内要种40亩地的树。他就将这个任务分配给分管副镇长去办理,并指示财政所给予足够的经费支持。过了3个月,这位副镇长汇报说任务已经完成了;这位党委书记表达了赞许之意,说那就写个报告向上汇报吧,这事就算结束了。事实上,这位乡镇党委书记说,他百分之百确定不可能完成任务,因为其辖区就不可能找到40亩荒地;这就意味着,乡镇财政足额拨付的经费,这位分管副镇长肯定从中贪污了一部分。但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党委书记,不可能捅破这层纸。因为一捅破会有无尽的麻烦:第一,如何向上级交代?其实,上级或许也清楚这个任务因各地情况不一,不可能都完成。但如果自己主动承认完成不了,上级政府如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,就得下来调研、重新安排指标,费时又费力;如果不实事求是,那就问责了事——但上级又如何向更上一级交代呢?第二,让下属怎么干?副镇长在接下这个任务的时候,很清楚是不可能完成任务的。但他还是接下了,某种程度上是为领导分忧——真出了问题,他得担责。因此,哪怕是副镇长真贪污了种树款,也是一种“激励分配”。
⏱ 2024-11-18 12:09:28
反过来说,今天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之所以过多过滥,恰恰是国家治理能力不足所致。其中的关键是:当中央和上级政府的控制权急剧增强,而国家基础能力又未同步提高时,上级对下级控制权的实现必然依赖于可视化的“痕迹管理”,而无法依靠实绩评价。
⏱ 2024-11-18 12:12:07
当前基层之所以受困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,根源在于我们在用计算机的方式来治理算盘时代的社会。
⏱ 2024-11-18 12:17:35
基层治理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。基本原理是:上下级政府间需要在责、权、利上形成相对的平衡关系。而这种平衡关系,除了受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本身的“可视化”水平的影响,最直接的还是与控制权的分配有关。
⏱ 2024-11-18 12:20:38
当前,一种以行政理性化和技术治理为特征的“集权”正在开展,上级政府部门通过项目制、问责制、目标考核制、办事留痕等技术手段,将基层政府行为纳入“制度的笼子”里。而同时,在基层,过去经过长期实践已经适应了的数据化管理领域(如GDP),不再是衡量基层治理绩效的主导要素;而一些未能高度数据化管理的工作,如党建、环保、维稳等,渐渐成了基层治理的重要任务。这就意味着,一方面,集权化使得上级政府,尤其是那些垂直化管理等部门,获得了对基层政府的部分“控制权”,使得它们普遍以强化“属地责任”的名义将部门责任转嫁给基层政府;另一方面,随着国家治理转型,一些“软指标”渐渐“硬指标化”,且又苦于无法有效“智能计算”,就只能依赖于传统的督查检查考核等方式来获取信息。在这个意义上,上级部门和基层政府间的责、权、利不对等,在治理任务急剧加重等情况下,加剧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问题。
⏱ 2024-11-18 12:22:06
一个地方、一个时期,都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,其他工作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。
⏱ 2024-11-18 12:24:57
讲真话的乡村女教师:基层形式主义何时休?
二是重点工作的“重要性”,上级往往只能通过提高要求和领导重视来体现。平心而论,在一般贫困地区,在如此之大的扶贫资源投入下,按期脱贫怕是问题不大。然而,要把脱贫的成绩真正体现出来,怎么弄呢?只能用标准数字、文字、图片、实地“盆景”来展示。基层不断做形式主义工作,一方面是要把实事呈现出来,另一方面,至少表明一种态度。否则,连形式都不做,怎么能说是重视?长此以往,上级和基层就陷入了一个极其吊诡的境地:领导越是重视,越是下基层调研、检查,基层就得做越多的形式主义工作来回应上级。
⏱ 2024-11-19 17:15:48
近年来,为了解决基层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,很多事无巨细的措施也都一一落地,但从基层的反映看,效果尚不明显。比如“四不两直”调研(“四不”: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陪同接待;“两直”:直奔基层、直插现场),虽然减少了一些迎来送往的工作,但在某种意义上,基层更是紧张了——得做更多的形式主义工作以备检查。说白了,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本身就是科层组织的产物,在封闭体系内很难根除。尤其是在治理现代化还未达到一定阶段的情况下,单纯在体制内去反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,最可能致使的结果不是二者的减少,而是其更多的“繁衍”生机。
⏱ 2024-11-19 17:14:16
扶贫变扰民,形式主义可休矣
“精准”和“模糊”,是中国基层社会长期需要处理的现实问题。如果基层干部扶贫工作的重点、难点,从“如何让贫困户脱贫”变成“如何让扶贫工作经得起扶贫系统的考核”,那就变味了,走向形式主义。在实践中我们也看到,为了保证在上级验收时万无一失,只能对贫困户反复遍访、回访、拉网式排查,做完的工作要回头看、再回头看,相关数据不断核查、比对,档案改了又改。从这个角度说,如果我们建立了可以覆盖整个治理过程的监督体系,却未能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有效监测,就始终会出现一种矛盾:哪怕基层真做了事,真接触了群众,但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“证明自己做事”,又怎么谈得上跟群众交心?因此,在新时代要做好群众工作,首先是要在行政的“科层体系”内部走群众路线。上级应该慎用督查、问责等手段,而应该多走基层,多做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,多和基层干部交心,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体性的过程中解决问题。
⏱ 2024-11-19 17:25:41
县长被逼当场落泪,到底怎么回事?
作为技术治国的表现,第三方评估及其所运用的一套“科学”、标准的评价体系,的确比传统的政策评估方式来得“客观”一些。贫困县退出采用这个方法本也无可厚非。然而,所有的技术和评价都有其限度。如果对客观情况不加分析、不加辨别,机械执行,就容易陷入技术迷思,反而助长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。
⏱ 2024-11-19 17:28:32
还有一种情况是,所谓的第三方评估,仅仅是掩盖上下级关系扭曲的遮羞布而已。客观讲,第三方评估是监督基层工作的手段,目的还是为了促进工作。但合理的监督没问题,故意折腾找碴儿就毫无道理了。我们在一些地方调研,上级对下级的不信任、对基层的怀疑,几乎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。笔者的一些朋友参与了第三方评估,据他们说,一些省扶贫办作为“委托方”,话里话外都透露出对基层的不信任。这种信息明确传递到第三方,则第三方就会想尽办法“找碴儿”。
⏱ 2024-11-19 17:29:08
本质上,贫困县退出第三方专项评估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一种,本意就是通过“评估”来代替“监督”。“监督”是为了惩戒,为了落实上级监管部门的意图,对基层具有天然的不信任感。但评估则更为柔性,目的无非有二,一是总结基层成功经验,二是查找工作漏洞,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作。这需要第三方出于一颗公心,一切从工作实绩出发,坦坦荡荡。但如果把评估简单等同于“找碴儿”,那就变成“猫鼠游戏”,变了味。作为“发包方”的省级扶贫办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,围绕着脱贫攻坚的“问题”而展开工作。评估方为了赢得“发包方”的欢心,总是想尽办法“抓”问题,找各贫困县的瑕疵。被评估方(贫困县)为了获得好成绩,不仅自身工作要扎实——如事先“演练”,请评估专家来指导,让有关评估团队“预估”一遍,还要想尽各种办法盯紧评估方的各种动作。
⏱ 2024-11-19 17:30:58
简单说来,在贫困户退出机制中,那些“第三方评估”等现代治理技术,在提高治理精准度的同时,却也存在着机械化、片面化、唯一化的问题,反而强化检查评估中新的形式主义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一是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“技术霸权”,排斥其他的治理方式。比如,扶贫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,基层干部既要扶贫,又要扶志。然而,第三方评估的内容主要是“三率一度”。“漏评率、错退率、综合贫困发生率”都是客观指标,但“群众满意度”却是一个主观指标。如果说“三率”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来解决的话,“群众满意度”却有着更为复杂的背景。甚至于,连第三方也很清楚,贫困户里面客观存在“懒汉户”,而这一部分贫困人口恰恰容易依赖政府,也更有可能提出各种无理要求。为了让他们“满意”,扶贫干部大多数时候只能选择妥协。导致的结果是,“扶贫先扶志”这一重要的工作方法,反而被忽视了。二是扩大了“官僚病”,形成了“技术专权”。带着专业主义的光环,第三方评估的结果被认定为更具权威性、客观性。如果真正遵循绩效评估的原则,倒也还好;然而,一旦它被吸纳进政策监督的轨道,在无形中就强化了上级的专断权力。在传统的上下级关系中,下级受到不公待遇,还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申诉;但在“技术专权”面前,下级对上级几乎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能力。
⏱ 2024-11-19 17:45:14
给基层减负,到底该怎么减?
其实,作风问题仅仅是产生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直接原因,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基层治理任务重与治理能力较低之间的矛盾。黄仁宇在《中国大历史》中反复强调了传统中国的一个现实:大国缺乏数目字管理能力,因此产生诸多问题。也就是说,在一个大的疆域中,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是现代化治理的基础。但实际上,在信息传递如此高效的今天,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严重。本质上,督查检查考核主要就是因为上级没能对基层信息充分掌握,而产生不信任。从另一方面讲,上级如果掌握不了基层信息,就无法实现其控制权,治理目标也就无从谈起。
⏱ 2024-11-19 20:00:56
然而,需要警惕的是,技术进步并不必然带来治理绩效的提高,如果官僚主义问题不解决,它还可能加剧形式主义,增加基层负担。
⏱ 2024-11-19 20:22:11
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顽疾,到底如何破除?
“职能部门督查化”的现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,因为其必然孪生出另外两种现象:“属地政府背锅化”和“村级组织行政化”。为什么?不妨进行逻辑推演——上级部门把事情“甩”下来,到乡镇这一级,属地政府就没有地方可以甩了。事务繁多、考核压力大,乡镇事情做不完,就只能让村、社区一级本来应当是自治组织的人员“职业化”,来帮他一起干活;这就导致基层治理体系“悬浮”在基层社会之上,行政化的事务往往都做不完,更没有时间和群众直接接触。如果本职工作是和老百姓打交道、“打成一片”的村干部、社区干部都没有时间与群众打交道,上面的各级干部又如何完全知道百姓所思所想、所急所苦?
⏱ 2024-11-19 20:37:24
四 基层干部,怎么干
税费改革后,作为基层治理主体的乡村两级组织开始转型,其中根本的变化是失去了财政自主性,主要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运转。并且,上级政府通过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等制度设计,剥夺了乡村两级组织的财政权。自此以后,基层组织逐步“悬浮”于乡村社会,治理行为具有鲜明的“眼光向上”的特征。简言之,基层治理者失去了自主性,成了单纯的政策执行者。雪上加霜的是,基层组织不仅丧失了财政等治理资源,还在响应上级“公共服务型政府”的建设中,进一步弱化了治理职能。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很难再说自己是“治理者”,而是“服务者”。结果就是,不仅是上级,群众对基层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多。这还是在基层自由裁量权逐渐弱化的情况下出现的。
⏱ 2024-11-20 13:12:58
误解一:庸俗化理解为人民服务。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宗旨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但是,我们的政府从来没有将为人民服务庸俗化地理解为市场关系中的“服务”。这两种“服务”的意义是不同的。为人民服务是一项政治原则,并不能等同于具体的行政过程。我们说干部是人民的公仆,主要是从政治要求来说的;而行政过程有其科学性,不能简单地用政治原则和行政价值来代替。再有,人民群众是一个需要分析的复数,不是任人摆布的单一“符号”。尤其是在当前的基层治理环境中,为人民服务应是为群众的整体利益服务。但很奇妙的是,过去一些年来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改革,将这两种不同意义的“服务”融合,进而出现了“群众”以服务对象自居,要求基层干部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供“无私服务”的画面。这种错位,造成了干群关系的扭曲:干部是可以无私,可那是为“人民”服务啊;一旦群众以“雇主”的心态要求干部时,不仅群众会面临期望过高的窘境,干部也会觉得很不适。
⏱ 2024-11-20 13:17:26
误解三:泛政治化。现如今,上级各部门在下达任务时,都要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,要求基层配备足够的力量去完成任务。但问题是,基层哪来的三头六臂?如果所有事情都是政治任务,那不形式主义还能怎么办?事实上,绝大多数任务对于基层而言,应该是常规性的,犯不着“短平快”,否则治理效果会适得其反。从政策执行的科学性来说,没有差别就没有政策,当事事都重大时,也就意味着事事都不重要。久而久之,基层干部逐渐变得疲惫不堪,群众看在眼里也只会“无感”而已了。
⏱ 2024-11-21 11:43:28
五 基层改革,怎么改
社会学的一个好处,就是可以从纷繁复杂的现象里面找到一些核心机制,不一定非常准确,也不一定非常武断,但是确实给我们提供了看世界的一个角度。
⏱ 2024-11-21 01:50:08
基层社会有很多东西是处于由白到黑的过渡地带。很多事情从执法的角度去做,实际上并不容易,往往执法成本很高,或者根本就没办法执法。现代社会里面,村庄内部已经失去了自我规范、自我约束的能力,社会自我调节能力已经缺失了。
⏱ 2024-11-21 01:53:08
基层政权机构改革,路在何方?
一般而言,中央和地方机构因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位置不一样,改革的要求也会有显著差异。前者侧重于稳定性、统一性,后者则侧重于弹性和灵活性。
⏱ 2024-11-21 01:57:36
如何准确定位基层政权机构改革?简言之,基层政权机构是国家与群众关系的连接纽带,过去是、现在是、将来也是。基层政权机构改革必须面向人民群众,符合基层事务特点,归根到底是要强化其纽带作用。从当前来说,基层政权机构改革应强化其地方社会的“嵌入性”,适当从当地大学生、村干部中招聘乡镇干部,减少对乡镇工作的形式考核,强化驻村干部制度等。同时,应该坚决防止基层工作形式主义、文牍主义倾向。这一方面需要合理设计基层政权机构的职能,让其工作重心转移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事务上来,而不是关心一个个“项目”;另一方面需要改变基于文本的考核体系。基层干部的工作地点不应在办公室,而应在群众家里、田间地头、工地上。
⏱ 2024-11-21 01:59:20
一位基层民警牺牲背后的警界真问题
简单说来,与普通人的想象不同,警察,尤其是基层民警,并不见得有多高的专业素养。某种意义上,他们就是普通人,但在做专业事,并且是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事。
⏱ 2024-11-21 11:11:13
基层组织任期3年改为5年,背后有何考量?
所谓“基层稳则天下安”,基层组织自始至终都被认为是国家治理成功与否的关键。村(社区)“两委”是党和国家最为基层的组织。它们虽不是正式行政体系的一部分,却毫无疑问是国家权力的毛细血管,对凝聚社会共识、落实国家政策都具有基石作用。基层组织始终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和群众组织。今天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“两委”,在城市主要指的是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,在农村主要是指村支部和村委会。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都是群众性自治组织,无论是在历史脉络下还是在实践中,它们都在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基层组织是连接党和国家与群众的纽带。受国家与社会二元论的影响,有不少人都困惑于基层组织到底属于国家还是属于社会。但就中国实践而言,并不存在一个独立于国家的所谓的社会。甚至于,通常意义上的“基层社会”是相对“基层政府”来说的。简单而言,基层社会(组织)本来就是在党和政府的组织下才得以形成的。在这个意义上,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与群众的联系纽带。它的底色是“群众组织”,代表群众利益,这一点都没错。但它同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,在基层政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有义务协助完成行政任务,这亦是事实。基层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。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的乡村治理结构逐渐确定为“乡政村治”模式,即在乡镇一级设立基层政权组织,在行政村一级实行村民自治。在这一模式确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,人们对村民自治/居民自治的功能定位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,认为其主要功能便是赋予群众自治权利。尤其是1998年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正式颁布后,绝大多数地区的村委会实行海选。现在看来,不得不说这一理解极具误导性,它将国家与社会、行政与自治简单对立起来,造成混乱。事实上,从国家治理体系看,“乡政村治”是一个有机体,行政和自治只有治理方式的差别,并不存在简单的对立和替代关系。哪怕是人民公社时期,“三级所有,队为基础”,将基本核算单位建立在生产队一级,生产队在组织生产、经济分配等方面亦有一定的自主性。只不过,基层向来是行政和自治的交汇点,两者之间的有机统一是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实现的。不客气地说,以上关于基层组织的认识,或许在我们的文本中一直存在,但在实践中能够获得广泛共识,却是走过不少弯路才实现的。这便是基层组织任期改革的背景。
⏱ 2024-11-21 11:26:20